陕西省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打响


  昨日,记者从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即日起至7月底,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类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近期,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市场监测情况,发现我省酒类市场存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乱象。为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确保酒类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于酒类市场各种违法行为从快从严查处。


  在本次行动过程中,针对违法生产、销售行为,重点查处生产经营无照无证、使用非食品原料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生产酒类产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未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追溯信息记录、建立进销货台账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针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行为,重点查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生产、销售的产品违反国家质量标准、标识规定,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行为。


  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查处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混淆、贿赂、虚假宣传行为;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针对酒类广告,重点查处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出现饮酒的动作;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的行为。此外,还将重点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行为。


  整治的重点范围涉及酒类生产企业,各商场超市、网络交易平台、批发零售市场和酒类销售专营(专卖)店,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告。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专项整治期间,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整治重点,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力争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以查办案件倒逼企业自律、自治,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实行最严厉的处罚,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对于故意生产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必须做到顶格处罚,否则将依法追责。(赵丽莉)


标签: 专项整治 酒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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