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2019年,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了新的贡献。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活动,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围绕“中国之治”谋划检察工作,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列为教育培训必学内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陕西检察机关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全省检察机关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对全省检察机关进行督导检查,坚决把讲政治要求落到实处。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读书班、读书会、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回顾初心、践行誓言。严肃开好党员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扎实搞好思想政治体检。坚持边学边改,推动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两促进、双提高。加强对下指导督导,确保第二批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服务保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起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71人;起诉利用软暴力实施犯罪、操纵经营黄赌毒等犯罪2367人;发放救助金717人731.11万元。选派441名干警驻村,结对帮扶贫困村188个、贫困户7125家。


  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43人,其中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448人。审查涉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线索497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65件,提起诉讼177件。


  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出台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意见,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730人,同比上升22.8%;起诉涉及“套路贷”“校园贷”等犯罪873人。省检察院挂牌督办7起重大非法集资案件。


  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


  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妨害企业管理秩序犯罪355人,同比上升16.77%;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00人。坚持少捕慎诉,对被羁押的民营企业家立案审查221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55人,采纳46人;不批捕涉案非公人士312人,同比上升26.32%,不捕率为31.4%,总体比刑事犯罪不捕率高9.3%,不起诉163人,同比上升49.54%。


  依法保护民生民利


  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2892件。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290人;起诉暴力伤医、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等犯罪36人;起诉侵害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590人;起诉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犯罪3264人。


  全力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


  深入3294所中小学、幼儿园实地检查,查访学校周边经营场所3061个。全省三级检察院437名领导干部担任法治副校长, 683名检察官担任法治辅导员。


  坚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


  助推更高水平平安陕西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起诉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07人;起诉杀人、抢劫、爆炸等暴力犯罪1489人;起诉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806人;起诉毒品犯罪1797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106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翻查、起底各类案件86580件,摸排涉黑涉恶线索469条、“保护伞”线索221条;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批捕2396人,起诉3545人,同比分别上升100.2%、349.9%。强化对涉黑涉恶案件的诉讼监督,纠正漏捕361人、遗漏同案犯335人、遗漏罪行366人,同比分别上升137.5%、272.2%和388%;重拳“破网打伞”,批捕“保护伞”25人,起诉26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截至2019年12月,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已达83.79%;坚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受理来信6139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达100%,3个月到期办结答复率为93.59%;结合办案深入分析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241件。联合解放军西安军事检察院开展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8件,相关问题均获纠正。


  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


  全省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有新作为


  共批捕26201人,起诉40110人,同比分别上升27.4%、27.3%;在公安部门支持下,在129个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对该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654件;对不该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608件;纠正漏捕1675人、遗漏同案犯1663人、遗漏罪行1791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5406人、不起诉702人;严格审判监督,依法纠正定罪不准、量刑失衡等问题,提出抗诉160件,法院审结103件,改判、发回重审68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87件,立案复查55件。


  刑事执行监督取得新成效


  对审前、审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466名被追诉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办案单位采纳407人;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664人次;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6032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78件。


  民事诉讼监督有了新发展


  监督纠正“假官司”“假调解”41件,受理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21件,提出抗诉82件,同比上升17.4%;法院再审54件,再审改变原审裁判36件,占法院审结数的55.56%,同比增加18.89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8件,法院采纳57件,同比分别上升30.1%、128%;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806件,提出检察建议1713件,法院采纳1700件;受理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465件,提出检察建议1396件,法院采纳1102件。


  行政诉讼监督有新气象


  受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78件,同比上升235.8%;提出检察建议149件,同比上升231.1%;受理执行监督案件455件,同比上升374%;提出检察建议407件,有关单位采纳313件,同比分别上升362.5%、538.8%。


  公益诉讼检察有新突破


  摸排案件线索758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041件,提起诉讼208件,同比分别上升8%、16.7%和79.4%。通过办案,督促关停、整治违法排放废气或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45家,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19公里,清除生活和建筑垃圾77.2万吨。


  职务犯罪检察有新亮点


  受理各级监察委移送案件480件651人,起诉365件506人。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枉法、虐待被监管人员等职务犯罪31人。


  坚持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1 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听取意见。各级检察机关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230次,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邀请各级代表参与检务公开活动3277人次,220件人大代表建议均认真办结、及时回复。


  2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省政协通报工作。邀请1509名各级政协委员参加调研考察、案件评查等活动。31件政协提案均认真办结并答复。聘请391名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担任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泛参与检察监督。


  3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9万条、法律文书3.1万条、重要案件信息7176条。邀请122名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63次。广泛开展 “检察开放日”活动,各界群众9753人次“零距离”走进检察院。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69次,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树立“互联网+检察”理念,依托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检察信息30.5万条。


  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上持续用力,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在提高法律监督实效上持续用力,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上持续用力,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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