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放宽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限行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满足市民和企业生产生活需要,日前,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放宽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限行管理措施通告》,明确自6月15日起,西安市放宽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限行管理措施,燃料种类为汽油的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不受西安市货运车辆通行限制,无需再办理货车通行证,允许正常通行。


  据了解,根据《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GB/T40712-2021)标准,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敞开式货箱(可加装货箱顶盖),核定乘坐人数不大于5人(含驾驶人),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汽车。


  “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仍需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的规定,确需进入管控区域的,须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件,按照指定时间、路段通行。”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法处民警王涛介绍。


  需要注意的是,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仍需遵守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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