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起陕西高速公路恢复收费


  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全国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华商报记者从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获悉,自恢复收费时起,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及货车收费标准等发生变化,其中车辆驶出高速公路时,出口车道显示当次通行的全程费用,西安绕城包年可顺延80天。


  实现一次行程一张账单一次扣费


  恢复收费后,ETC车辆通行ETC专用车道,在入口时应将ETC卡插入电子标签(OBU)内,在出口一次扣费;其他车辆通行人工或混合车道,在入口领取通行卡(即CPC卡)、在出口现金或移动支付缴费。


  车辆驶出高速公路时,出口车道显示当次通行的全程费用,实现“一次行程、一张账单、一次扣费、一次告知”。


  计费方式上,车辆应缴通行费额,按照实际行驶里程乘以对应的收费标准计算(若有大型桥梁隧道加收通行费的,再加桥隧加收费用)。


  MTC车辆按应缴通行费额“四舍五入”取整到元;ETC车辆在应缴通行费额基础上(如应缴费额尾数小于0.5元则舍去),执行ETC优惠折扣后,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分。


  货车实施差异化收费


  自恢复收费起执行全省高速公路货车实施差异化收费,经省政府批准,合法装载的2、4、5类货车,通行我省四类高速道路及第二类加收的桥隧,4类货车通行G65包茂高速西安至铜川公路时,在陕政函〔2019〕207号文件批准收费标准优惠10%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优惠。


  优惠后货车通行各路段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官网,“陕西交通12122”微信公众号、“陕西12122”微信小程序、“陕西高速”今日头条号等。


  6月30日前未安装ETC不再享受“绿通”政策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车辆等安装ETC的特殊运输车辆,需提前在“中国ETC服务”小程序进行互联网预约通行。在出口收费站前往指定地点主动申请查验,未申请查验直接驶离的,不享受通行费免费政策。未预约或已预约通行但发生扣费的ETC车辆,出口收费站查验合格后,需在“中国ETC服务”小程序申请办理退费。


  未安装ETC的车辆,通行人工或混合车道,在出口收费站主动申请查验。自过渡期结束后(即2020年6月30日24时后),未安装ETC的车辆,不再享受“绿色通道”通行费免费政策。


  西安绕城包年可顺延


  鉴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国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将对已办理年费包缴且于2020年2月17日0时后到期的包缴车辆,包缴有效期限给予顺延,顺延时长为80天。相关用户需在高速公路恢复收费后60日内,前往原ETC办理网点办理包缴有效期顺延和标记业务。


  按照西安绕城(含机场专用)、西阎高速通行费年费包缴政策,陕A、陕U牌照的西安籍一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车辆行驶证核定座位数≤9座),可办理西安绕城(含机场专用)、西阎高速通行费年费包缴包缴业务。


  提醒:ETC储值卡转换记账卡延至今年7月31日


  通行混合车道,入口领取的CPC卡是通行高速公路重要凭证,请广大司乘人员妥善保管,丢失或损坏通行卡会影响出口正常通行和缴费。


  另外,ETC储值卡转换记账卡的最后期限延至2020年7月31日,逾期不换的车辆,将不能通行ETC车道,不享受优惠政策。未办理ETC用户、ETC单卡用户(办理了ETC卡,但未安装车载设备)不享受通行全国高速公路95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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