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开展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重点查处强制购买等行为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关于开展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通知中说,近期,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一事引起社会热议,去年以来,西安等地也出现过多起车主维权事件,这些情况折射出汽车消费领域存在诸多问题。为大力规范汽车消费领域乱象,现在全省开展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专项执法行动从4月15日开始,6月15日结束,历时2个月。


  执法重点包括:


  (一)涉嫌欺诈消费行为。重点查处销售或维修服务中隐瞒商品真实情况,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等行为。


  (二)涉嫌强制性消费行为。重点查处强制收取PDI(交付前检查)费、强制购买指定车辆保险、强制装潢、强制上车牌照、强制收取“金融服务费”等强制性经营行为。


  (三)涉嫌商业贿赂行为。重点查处销售保险、贷款购车等环节存在的涉嫌商业贿赂行为。


  (四)涉嫌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重点查处销售或提供服务中,以格式条款的方式,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或增加消费者责任等行为。


  (五)涉嫌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重点查处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将获取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用于商业目的的行为。


  (六)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案件查处。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尤其是要突出执法重点,确保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拓宽案件线索。各单位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认真受理。要持续关注汽车消费领域舆情动态,从互联网信息、媒体报道、自媒体等渠道收集案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优势,收集分析锁定执法重点,努力提高专项执法行动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强化协调配合。全系统要形成合力抓好专项执法行动,避免单打独斗。下级单位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业务难题,上级部门要全力支持、不得推逶。要严格工作纪律,对专项执法行动中徇私情、乱作为、胡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要把专项执法行动与扫黑除恶、“守护消费”专项行动等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整体推进。


  及时报送信息。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由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级局负责督查,省局负责部署和抽查检查。请各市级局于5月16日、6月16日前,分别报送《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和专项执法行动总结,重大情况及时上报。省局将对专项执法行动情况予以通报。华商报记者 李婧


标签: 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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