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完成反馈


  8月7日至12日,陕西省委巡视组集中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的4个省直部门和6个市党组织反馈了巡视情况。


  按照陕西省委巡视工作部署,巡视反馈首先向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省委书记胡和平听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情况综合汇报后的讲话精神,并反馈了巡视情况。


  省委各巡视组在充分肯定被巡视地区和单位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的同时,指出了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有的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党委、政府攻坚克难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还不够强,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不够到位,重开发、轻保护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部署要求不够到位,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五乱”问题排查整治不够彻底,体制机制和机构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对中央、我省环保督察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进展相对缓慢、整改标准有待提高;有的履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影响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被巡视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整改的重要意义,以抓好巡视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坚守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视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推动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省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同志、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和省委组织部相关干部处负责同志参加巡视情况反馈会,从反馈之日启动对被巡视党组织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


  另外,在巡视过程中,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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