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出台奖补办法遏制耕地“非农化”

  近日,《西安市耕地保护激励奖补暂行办法》印发实施,市级设立5000万元耕地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用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行为,保障粮食安全。


  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原则,5000万元耕地保护专项补助资金中,耕地保护奖补资金3000万元,每年根据各区县耕地面积占比直接下达区县;另有耕地保护激励资金2000万元,依据区县、镇(街道)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每年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县进行通报表扬,镇(街道)给予资金奖励。未完成耕地保护考核任务的区县,将核减补助资金,取消奖补、激励资格。


  专项补助资金用途: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耕地开发和耕地质量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包括农田范围内的沟、渠、路、井、桥、涵、闸、电等基础设施的管护与修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培肥地力,保护标志标识的更新更换以及耕地保护“田长制”等相关工作。受省、市级激励的镇(街道)应将不低于激励资金的50%,用于奖励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单位和个人发放工资、津补贴或奖金等支出。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应列入镇(街道)、村政务信息重大公开事项,主动接受监督。


标签: 耕地非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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