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记者从商洛市医保局获悉:自2020年1月1日起,商洛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制度正式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合二为一,标志着全市218万城乡参保居民实现了待遇统一。
据了解,新制度将执行商洛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待遇保障政策,全面落实“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在制度运行上建立覆盖范围、筹资政策、待遇标准、医保目录、医保定点、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在制度管理上实现市级统筹、运行方案、信息系统、经办服务“四统一”。这将有效解决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存在的“体制分割、制度分级、经办分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2020年,商洛市执行统一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和各级财政补助政策,即人均筹资标准770元,其中个人缴费250元,政府补助520元;学生、儿童、新生儿与成人缴费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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