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发改委2021年普法宣传工作搞得有声有色

  根据商洛市政法委和商洛市法学会《2021年工作要点》精神,商洛市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工作,2021年商洛市发改委普法宣传工作,搞得有声有色。


  法规宣传解读有特色。2021年市发改委紧紧围绕商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和全市“一都四区”建设,积极做好《乡村振兴法》《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商洛市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的普法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工作,共印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干部职工走向街头宣讲法规常识10场次80人次。委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结合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后赴丹凤县商镇北平村和镇安县米粮镇界河村开展普法讲座四场次,惠及群众300人次。


  国家宪法日活动有亮点。依据省市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大力开展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12月4日委党组组织干部职工20多人,走上街头为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读物500多份,组织法律志愿者10多人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法治讲座,为大家解读《民法典》《乡村振兴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知识,深受大家欢迎。


  依法调解有特色。2021年9月16日,为对标落实市委、市政府“一都四区”的战略部署,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区的目标,在城关街办、商中路社区党员、群众及商户代表等约30余人的见证下,市发改委在商中路社区举行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揭牌仪式,在商州区商中路社区设立了全市第一个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首创全省设区市级价格争议调解机构直接建在基层社区。商中路社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主要负责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为该社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价格争议调解服务,切实维护争议各方的价格权益,及时将价格纠纷化解在基层、价格矛盾消灭在萌芽,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此前,市发改委成立了全市价格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委员,并聘请了7名价格鉴证师、1名公职律师、2名价格工作人员担任调解员,依法调解、化解全市范围内的价格争议事项。在市级层面成立了全市价格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省又一首创。近日,又在市客运站全省首创,成立商洛市第一个交通运输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


  法治理论研究有创新。根据省市法学会关于征集第九届“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要求,商洛发改委以此次法治论坛征文征集为契机,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理论研究工作,努力撰写出更多高水平、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和理论文章,不断把法学理论研究转化为指导工作、推动发展的制度规范和政策理论文本,更好地发挥发改系统的综合协调职能,积极组织撰写法治论文,共向第九届“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提交优质论文5篇。积极组织参加《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实施现地调研活动,完成调研报告2篇,其中1篇论文被国家发改委、国家信息中心官网、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委员会官网和陕西光讯网先后刊发转载。


  2021年商洛市发改委的普法宣传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商洛、法治商洛和全市“一都四区”建设做出了应有的时代贡献。(李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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