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业共治共建上做文章 搭建“产业联盟”

  政府积极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注册登记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发展的行业协会,组建由建筑企业、职业院校、保险机构、社会团体、建筑工人参与的产业联盟。联盟由建筑企业自愿加入,建立统一建筑产业工人培训标准、派遣使用机制及工人管理制度。


  采取众筹方式筹集培训费用,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共同协商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培训合格后采用共享工人模式,实行联盟内成员单位有序派遣建筑工人,降低单一企业培训工人费用和社会保障成本。联盟建立了用工信息平台,将企业信息、项目信息、工人信息和用工需求信息纳入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从而优化供需信息,减少管理成本,探索建筑工人管理服务新模式。


  在职业教育上做文章,激活年轻工人“内在动力”。政府引导职业技术院校学生转变思维,进入建筑产业队伍,通过实训、实作技能操作培训等,培育和发展新时代的建筑产业工人。“建工班”的学生,先是在校接受文化、建筑专业基础课、建筑实训实操等课程学习,然后深入项目进行跟岗和顶岗实训。在毕业时,“建工班”学生不仅可以领取高中毕业证,而且可参与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考试取得证书,达到国家对中职学牛“1+X”证书的要求。


  建立数字化集成管理平台。政府在住建部“四库一平台”的基础上,根据建筑业现代化转型升级的需要不断更新完善,全面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实现建筑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全行业强化全寿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数字化集成管理平台,从项目立项、设计、招标、生产、施工、装配、交付、运行、维护到最后拆除,实现建造全过程动态跟踪管控。


  提高自有建筑工人比例。政府通过税费减免等措施鼓励建筑企业提高自有建筑工人比例,培育自有工匠队伍,逐步建立施工承包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主体的用工方式,自有工人负责承担施工现场作业带班或监督等工作。建筑工人首先受到“全国建筑工人信息集成监管和服务系统”的监督和保护,同时必须与长期用工单位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提高建筑工人的归属感。(杨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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