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引导改进教学 严禁组织有偿补课


  坚持“五育”并举,促进全面发展;深化课程改革,强化教学管理;健全评价体系,完善招生制度;加强学生指导,强化师资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保障水平……省政府网站正式对外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


  坚决纠正单纯追求升学率的做法


  实施意见指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教育质量观,完善学生成长、教师教书育人和学校发展的评价机制,坚决纠正单纯追求升学率的做法,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来职业发展打好基础。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确保学校体育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国家标准,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


  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培养兴趣与提高技能相促进,丰富运动项目和校园体育活动,使每名学生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


  学校要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上好美育课程,要创造条件开设体现陕西地域特色的教学模块,鼓励开展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建立学生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让学生都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选择参加,形成学校特色艺术活动,提高学生艺术素养。


  引导改进教学严禁组织有偿补课


  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及标准,科学均衡安排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三类课程。严格按照科目设置和学分要求开展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增减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鼓励学校开设丰富多彩的校本课程,逐步形成学校的课程特色和办学特色,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


  各地要完善普通高中教学管理规范,落实监管责任,指导学校制定课堂教学改革方案,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减少高中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加强考试数据分析,引导改进教学,严禁组织有偿补课。


  不得提前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省级统一组织实施的合格性考试安排在学期末,高一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要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按照高考综合改革和选课走班教学需要,按国家要求尽快完成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在教师编制总量内建立编制周转池,保障教师的临时急需和阶段性用编需求,满足选课走班教学需求。加强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推动建立思政课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交流机制。


  实施意见给学校教师“指标”减压


  “实施意见中的‘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奖惩学校和教师’的规定,评价奖惩直接关系到学校和教师的切身利益,那么考核方式就是学校和教师教学时候侧重方向的‘指挥棒’。”陕西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尹小俊表示,19条实施意见给学校和教师的“指标”减压了,随之而来的就是学生学业负担也就减轻了,能够有更多地时间去参与体育锻炼、艺术活动等,“有了科学合理的学校和教师考核激励办法,才能够真正推进五育并举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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