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招办提醒考生进出考场注意事项


  6月4日,陕西省招办再次提醒考生,高考期间要严格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不要因为违规影响自己的高考成绩。


  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透明笔袋等文具,严禁携带手机、无线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涂改液、修正带、助听器、文具盒和其他非考试用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物品。


  由于标准化考点使用金属探测仪等辅助考务设备,考生应考时尽量不要佩戴金属饰品,以免影响入场时间。


  省招办提醒考生,要准确填写、填涂和核对个人信息。考生在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在规定时间内、规定位置处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为无效卡;故意错填涉嫌违规的,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考员贴好条形码后,考生务必核对所贴条形码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一致,如发现不一致,立即报告监考员要求更正。


  关于考生答题时的注意事项,省招办强调,考生必须按照《考生守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作答。考生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考生在交卷前务必看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因自己疏忽大意导致丢失的,责任自负。


  省招办特别提醒考生,在交卷前不准离开座位和考场。如因健康原因必须进入厕所的考生,应在开考前主动出示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证明。考生进入厕所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同性别监考员陪同,考生不得离开陪同监考员视线范围。


  考场面向考生正前方的墙壁上方悬挂时钟,为考生提供时间参考。考场时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铃声信号为准。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