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力争3年消除无证幼儿园


  将无证幼儿园认定为看护点,通过强化日常监管,使安全基本达标、办园行为较为规范的无证幼儿园逐步整改提升并取得幼儿园办园资质,从而逐步解决部分群众子女看护困难和满足其入园需求。这是西安市政府办公厅6月25日印发的《西安市实施学前儿童看护点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主要内容。


  根据试行指导意见,西安市把以3周岁到6周岁适龄幼儿为服务对象,以看护为目的现存无证幼儿园统一认定为看护点,看护点认定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年。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幼儿园管理条例》等,西安市把看护点分为条件较好、条件一般、存在安全隐患3类,力争将条件较好、条件一般的看护点通过整改提升取得幼儿园办园资质;存在安全隐患的看护点限期予以取缔。


  在对看护点基本条件、人员资质、卫生保健、安全管理、收费标准等提出明确指导意见的同时,西安市要求各看护点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主招生,严格控制招生人数,每班级人数不超过30人;看护点幼儿要进行身份登记及健康体检;各看护点应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乐,科学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生活,严禁“小学化”教学。(杜朋举 李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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