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发布


  7月23日,西安市教育局公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明确禁止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或罚款,不准让学生家长批改或让学生代改作业。


  严禁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


  教师不准在上课过程中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情,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接打手机等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不准随意停课、换课、占课、拖课,或违背课程计划和随意增减课时;不准消极怠工或上班时间进行上网聊天、炒股、看电影、打游戏、网上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课上不讲课下讲,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或罚款等。


  禁止教师变相体罚学生


  在关爱学生方面规定,不准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讽刺、挖苦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不准对学生实施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禁止教师布置大量抄写作业


  在教书育人方面规定,不准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对学习困难学生要进行个别辅导,不准让学生家长批改或让学生代改作业。不准违背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教学内容。不准用对学生成长具有消极作用的思想和言论教育学生。


  不准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


  为人师表方面规定,不准言语粗鲁、在校园吸烟等有损教师仪表形象的行为;不准歧视、指责、训斥家长,态度简单粗暴;不准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的吃请和财物;不准组织或者参与举办校外托管班、小饭桌等经营性活动;不准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新颁布西安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将从即日起实施。


标签: 教师职业规范 西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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