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

  2月11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西安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西安市住房建设力争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达到30万套(间),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30%以上。


  本次规划范围为西安市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总体目标:引导多方参与,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及新供应建设用地等5类土地,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力争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达到30万套(间),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30%以上,努力满足和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前期(2021年-2022年),聚焦于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机制、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明确“十四五”建设项目清单,竣工分配一批存量项目,开工一批新建设项目,预计完成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1万套(间)。


  中期(2023年-2024年),相比前一阶段房源供给翻一番,开工项目翻一番,初步形成全市房源合理布局,市、区两级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企业数量初具规模,预计完成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3万套(间)。


  后期(2025年),全面实现“租得到、租得起、租得近、租得好、租得稳”,有效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带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助力“稳房价”得到有效落实,基本解决本市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问题,预计完成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6万套(间),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优化补充。


  主要指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按照“以需定供”的建设规划原则,结合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资源的情况,满足新增的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需求,“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间),总建筑面积约2470万平方米,其中,利用非住宅闲置房屋改建2万套(间),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3万套(间),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2万套(间),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1万套(间),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12万套(间),利用公租房统筹筹集6万套(间),利用城棚改安置盘活4万套(间)。


  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落实5类土地供应渠道,重点引导市场充分利用闲置、低效的存量土地和房屋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结合“十四五”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各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合计约15000亩。(文锦)


标签: 保障性租赁住房 西安市

阅读:0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