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管理是履约的关键

  工期风险是指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暂停施工以及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在当今的施工管理过程中,建设方往往会在合同中约定好各种节点,如:正负零、封顶、二构、土方回填、外立面、小市政、园林绿化等。这是对现场施工进度的具体要求和把控,超出节点范围即可视作履约不力。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总体工期满足要求,也不能视作履约完成。


  针对这样的情况,作为施工方,应当在一开始即做好项目的策划,编制好总进度计划,将各部门、各专业、各工序串联起来,对未来工作进行预判,使所有工序进行有效穿插,并且不会遗漏作业项,使现场施工进度总体可控。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月进度计划,要求现场各参建单位按计划施工,不得无故拖延,保障现场施工情况。同时,要将现场实际进度与总进度计划进行对比,将滞后项找出,找出滞后原因,督促参建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减少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不确定因素,这些都可能造成工期的延误。恶劣气候导致的停工:沿海地区,夏季可能遭遇台风,从而导致停工,近期京津冀地区阵风导致的扬沙天气,因环保因素导致停工。政府、政策原因导致的停工:因会议或活动造成的停工。其他因素造成的停工:比如,去年和今年的疫情导致停工。这些都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在与建设方进行工期洽谈时,应将上述原因考虑在内,减少项目工期风险。


  除此之外,因为建设方原因,也同样会造成工期的延误,如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土地使用证未办理、施工图细未确定、资金不到位、甲指单位进庭滞后、场地移交滞后等等,均会对现场工期造成严重影响。针对这些情况,施工方要同建设方进行洽商,确定好延误的工期,对现场实际工期进行认定。


  假如现场工期确实出现延误,作为施工方,应当寻找可作为工期顺延的有利证据,就现场工期问题提出顺延,征求建设方的同意,减少自己的损失。(杨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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