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慈善协会“慈善法培训会”举行

  3月1日,陕西省慈善协会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慈善法培训会在西安举行,省慈善协会会长吴前进,副会长张文亮、苏新泉、赵浩义、强萃萍、陈华洲,监事会主席、慈善专员、法律顾问出席会议,省慈善协会各部门,陕慈发展与国际交流中心、《善天下》杂志社、西北大学慈善研究院、省慈善书画研究会工作人员,全省各市区慈善会负责人,省直志愿者团队代表及新闻媒体等160余人参加培训会议。张文亮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讲师团原团长、省慈善协会办公室副主任党宁作慈善法解读。


  会上,党宁在辅导中从时代背景、具体内容和所作贡献等方面,进一步解读了为什么修改慈善法;修法的总体思路;修改的主要内容;此次慈善法修改的基本情况。她表示,本次修改慈善法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新增应急慈善专章,对重大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发生时的慈善应急作出了相应的规范,弥补了原有法律的缺失。二是完善了公开募捐的规制,有利于从源头减少公开募捐失控与失范现象。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对慈善信托的规制。四是增加了发展社区慈善并作为促进措施的规制。五是首次将个人求助行为与网络平台纳入慈善法规范,并授权主管部门指定平台、制定相关政策。六是其他方面的进步。


  张文亮要求全省慈善会系统工作人员以本次培训为契机,通过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刻认识此次《慈善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尽早尽快掌握修改内容,弄懂学通,进一步筑牢学法用法、依法履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慈善工作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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